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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度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 浏览量:

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省、健康陕西战略,进一步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继续实施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现将2026年度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是推动临床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医学研究创新、培养医学科研人才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医疗技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水平较高、有良好发展前途的临床医学科研平台给予重点资助,建成一批能够代表我省医学科技水平、产出成果丰富的标志性科研创新平台。

(二)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是推进医学科学研究的团体组织,围绕创新性项目,重点开展基础性、应用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工作。目标是培育一批学术水平高、技术拔尖、科研能力出众、发展潜力大的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三)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重点研发计划

省卫生健康委重点研发计划主要针对我省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临床应用研究或应用性基础研究;针对我省卫生健康服务和管理的实际问题,开展关键技术和应用性研究。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

申报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类别要求。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

1.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用于项目研究工作。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71430日之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审批同意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5.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推荐单位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推荐行政区内所辖单位的申报项目。中央在陕及省属的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我委直管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

2.不接受个人申报。

()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

2.在研(未完成验收)的省卫生健康科研基金项目(不包 括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对已获政府其它渠道立项资助课题,不得以同样内容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失信行为名单。

4.申报专业方向不包含中医药类。

()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

()2026年度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的所有申报要求,选择适当的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附件2-5)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

(二)拟推荐项目名单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20264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科研科邮箱kycxgzb@163.com)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不另加封面)交至科研科5311办公室。

(四)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不予受理。省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四、经费管理

(一)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资助期限内分年度拨付。

(二)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运行经费由负责人统一支配,主要用于该项目相关科研活动以及项目的运行和管理。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三)申报项目的依托单位应承诺一定比例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与省级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研发需求,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

五、项目验收

(一)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按照项目计划书目标作为验收的标准。项目执行期满后进行结题验收,我委以项目合同(任务)书为主要依据,组织技术、财务、管理等领域专家对约定的绩效指标、财务执行情况等进行一次性综合评价。

(二)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验收、绩效评估采取 专家会议、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未能按照项目计划书内容开展工作的,根据情况,责令限期改进,甚至予以撤消资格,追究责任,追回经费等处理。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计划。

联系人:董夏 李梦圆    029-33350590

电子邮箱:kycxgzb@163.com

附件:1.2026年度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申报书

3.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申报书(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平台)

4.陕西省卫生健康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书

        5.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

     6.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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